發信人: wendylin (wendylin), 信區: FGU
標 題: 義正道慈是誰的理想?------ 之三
發信站: 林美山傳奇BBS站 (Sat Mar 18 13:17:22 2006) , 轉信


2月1日新的人事命令:原來的教務長兼教資系主任兼社教所所長,再兼了
一項新職務:「副校長」!當時幾位校務會議的委員就已經議論紛紛:去年12月
28日的校務會議不是才決議副校長不應兼其他行政職務的嗎?

本星期二(3月14日)收到姍姍來遲的校務會議記錄,白紙黑字寫著:「本
校置副校長一至三人襄助校長推動校務,由校長自未擔任行政職務之教授或專業
人士中遴選,經董事會同意後聘兼之,報請教育部備查。副校長任期同校長任期。」
我疑惑了:根據規程,副校長兼任其他行政職務不是就違法嗎?

本星期四(3月16日)中午,副校長與本系教師座談,我當面向副校長提
出此點疑問,副校長說,董事會已經更改校務會議決議,並報教育部通過了。我
大吃一驚,馬上上網察看本校的「組織規程」。

果然,第七條的條文並非校務會議通過的條文,而是:「本校置副校長一
至三人襄助校長推動校務,經董事會遴選,校長聘任之,報請教育部備查。
副校長任期同校長任期。」令我震驚的是,上面赫然寫著:「94. 12. 28. 九
十四學年度第二次校務會議通過」!

董事會希望自己選擇副校長,希望副校長多兼行政職務,這都是可以溝通的
事,然而,董事會竟然連請校務會議重行討論都不肯,就直接偽造校務會議記錄
,欺騙教育部!看到這樣的事實,我當場楞住,攤在椅子上,難以相信一個我所
尊重的宗教團體會做出這種事!

我不懂,如果這樣的事不算偽造文書,為什麼學生因為無法申請停車證而
影印別人的停車證是偽造文書?弱勢的人犯規就得懲罰,有權力的人違法卻理直
氣壯?難道「義正道慈」只是對別人的要求嗎?

我不懂,在BBS上說了許多冠冕堂皇的話,當天也參加校務會議的副校長,
最終卻選擇與董事會一起踐踏校務會議的尊嚴,是實踐他自己所說,時時將「義、
正、道、慈」校訓放心上的結果嗎?

我不懂,這個學校如果連校務會議的決議都不算數,還有什麼事是算數的?
也許,「義正道慈」不應只放師生的心上,更應放在所有有權力決定學校政策的
人心上!

心理學系 林文瑛



創作者介紹
創作者 廚餘回收桶 的頭像
kingfoolish

廚餘回收桶

kingfoolish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 82 )